法制日报 广告价格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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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日报2015年广告价格表
一、凡在本报刊登的广告,必须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宣传、出版部门的有关规定,并随带本单位营业执照、并随带本单位营业执照、介绍信及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广告的证明,广告内容必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如有异议与不妥,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。 二、刊登广告必须先签订广告合同,并在刊登前预付全部广告费用。 三、来稿必须誊写清楚,如系原稿不清发生差错的广告,由刊登方负责。 四、客户需提前2-10天预定版面。要求在3个工作日之内刊出的广告,加收实付款20%的加急费;要求在2个工作日之内刊出的广告,加收实付款30%的加急费;指定日期、指定版位及异形广告均需加收实付款15%的广告费;彩色广告需加收实付款30%的彩版费(头版除外);如需本报设计制作广告稿,按刊例价格的10%收取设计制作费。 五、撤版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并支付实付款30%的违约金。 六、广告技术要求:图片格式:TIFF或JPG,图像分辨率:300ppi,图片模式:CMYK(彩色〉灰度(黑白)。 七、本广告价目表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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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媒体临时调价或品牌因素问题,折扣以投放前最终确认为准! |